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項目正在進行中,現需對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效果進行評估 。歡迎具有合法有效經營資格且具有完成項目能力的供應商參加詢價,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項目效果評估
2.項目內容:對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項目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效果進行檢測;編制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項目效果評估報告,報告中報告應包括風險管控與治理工程概況、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效果評估布點與采樣、檢測結果分析、效果評估結論及后期環境監管建議等,并協助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專家評審。
3.招標方式:詢價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相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包含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或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服務,涵蓋本次招標的內容。
2.投標人須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注:如成交供應商已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則按照相應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認定供應商資質)。
3.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關于“失信被執行人、重大違法稅收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關于“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網站截圖。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須附網頁截圖),查詢時間須在:從報名之日起。
5. 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環境保護類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職稱證書
6.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報價要求
本項目采用項目固定報價方式,投標人需進行總價報價,報價包含稅費、檢測費、編制費、專家評審費、人員差旅費等完成本項目的全部費用。
四、響應文件提交及開啟
響應文件及報價提交開始時間:2025年7月4日09:00(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及報價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7月7日09:00(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5年7月4日09:00(北京時間)
報價郵箱:xayqxj@163.com,報價單要求蓋章。(郵件標題寫: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項目效果評估)。
聯系人:石部長,13500662174。
五、其他要求和說明
1、其他要求:
(1)自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該項目;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開具50%的發票甲方付款50%,待完成項目后乙方開具剩余50%的發票甲方付款50%。
3、砷渣檢測采樣分3個批次,每批次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298-2019)進行采樣,具體檢測項目按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19)表 1 危險廢物允許填埋的控制限值中所含項目并包括PH、含水率、水溶性總鹽和有機質合計18項;檢測方法按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19)表 1 危險廢物允許填埋的控制限值中檢測方法執行。
4、應在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項目完成30日出具渣場砷渣固化/穩定化分析處置項目效果評估報告。
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